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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涉及動物相關職系或產業項目應納入動物福利學門芻議

2015.09.01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整理/2015.08.24


◎行動後續田秋堇委員2015.8.28召開「國家考試涉及動物相關職系或產業項目應納入動物福利學門」協調會之會議結論

◎國家考試涉及動物相關職系或產業項目應納入動物福利學門芻議 全文

壹、訴求

現行國家考試涉及動物相關職系或產業項目應納入動物福利學門,以提升執法效能,提升動保、畜牧、食品業從業人員之專業,並利促進大專院校、技職專校開設動物福利課程,推行師資培育。

貳、說明

一、動物即使被視為商品或工具,還是應受尊重的生命個體

動物在業者眼中,只是獲利的工具或是商品,還是該受尊重的生命個體?此一差別,深深影響產業從業人員,是否能夠善待動物。至於如何尊重,如何「善待」,則需以動物福利科學相關知識為基礎。

二、動物相關專業,均應包含動物福利

以畜牧技師或獸醫師為例,須經一定的學校教育,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取得資格。其對動物生理或病理的了解,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但往往仍無法避免其所照顧動物的福利,遭到忽視。究其原因,應與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動物福利的觀念與知識有關。或僅將自身之專業倫理與責任,侷限於動物之疾病防疫、檢診醫療、存活、生長與繁殖,甚至還需以降低飼養及管理成本為主要考量,而不是基於動物個別的身心需求,整體衡量牠們的生命品質。

三、動物相關法令之落實,需要動物福利專業

政府依法行政,推行動物福利,但若執法人員或相關產業從業人員不具備動物福利的觀念與知識,再好的政策或立法,都可能淪為紙上談兵。
國人對野生動物保育、動物保護、食品安全議題日益重視。相關法規,例如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畜牧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等,對動物相關產業及從業人員之管制,對寵物、流浪動物、展演動物、實驗動物福利之要求,對畜牧產品安全及品質之規範等,也日益明確週延。亟賴具備動物福利專業知識之公務人員及(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負責執法或推動相關業務。

四、國際動物福利科學發展迅速,我國瞠乎其後

1986年英國劍橋大學獸醫學院正式授與Donald Broom為全世界第一為「動物福利科學」教授(the first Professor of Animal Welfare in the world)。至2012年,全世界已有25位動物福利科學教授,另有30位教授以動物福利為主要研究或教學領域。在相關科學期刊上發表的文獻 ,成長20倍。以該校「動物福利及人與動物關係學研究中心」(CAWA)為例,總共發表了443篇學術文獻,25本專業書籍。(Broom, 2012)

此外,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自2001年起,將動物福利列為策略計畫優先項目。至今(2015)年為止,其陸生動物健康法典已訂出10個動物福利專章 。包括:海運動物福利(Transport of animals by sea)、空運(Transport of animals by land)、陸運動物福利(Transport of animals by air),屠宰動物福利(Slaughter of animals),防疫撲殺(Killing of animals for disease control purposes),流浪狗口控制(Stray dog population control),研究與教育之動物利用(Use of animals in research and education,肉牛生產與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 and beef cattle production systems),肉雞生產與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 and broiler chicken production systems),乳牛生產與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 and dairy cattle production systems)等。而其水產動物健康法典,則已訂出3個動物福利專章 ,包括:養殖魚類運輸動物福利(Welfare of farmed fish during transport),養殖魚類致昏與宰殺之動物福利(Welfare aspects of stunning and killing of farmed fish for human consumption),養殖魚類防疫撲殺(Killing of farmed fish for disease control purposes)等。

五、國家考試應引領動物福利學風

先進國家「動物福利科學」之發展已有二、三十年歷史,但在我國,目前開設動物福利課程的大學不多,少數如台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系將「經濟動物行為與福祉」列為必修,其他校系大多僅開設選修課程,人力與智能資源,嚴重不足。

將動物福利學門納為國家考試動物相關類科項目,則考生勢需專精研讀,而校方勢需開設必修課程或學程。進入職場就業或公部門服務後,纔能真正將「動物福利」視為不可或缺的一環,牽一髮而動全身,帶動提升我國社會整體人道對待動物水平。

參、現行國家考試動物相關類科簡析

國家考試分為「公務人員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兩大類,並各再細分多類。

其中應納入動物福利作為考試項目的類科,分屬不同種類、不同等級、不同業別的考試。其各有不同之應考資格(包括學歷要求),應試及格後之出路也不同。(詳見附錄一

以政府單位而言,國考及格就職相關部會包括:農委會、教育部、衛福部、經濟部等,但仍以動物保護法、畜牧法、獸醫師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法規之中央主管機關,或動物相關產業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主。

(詳見全文)


考試分類

涉及動物的類科

公務人員考試

一、 高等、普通、初等考試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

水產技術、公職獸醫師 、生物科技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農業行政一般組、農業行政一兩岸組 、漁業行政一般組、漁業行政兩岸組、自然保育 、生物多樣性、水產技術、養殖技術、水產資源、水產利用、畜牧技術、生物技術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農業行政、漁業行政 、自然保育、
生物多樣性、漁業技術、養殖技術、海洋資源、水產利用、畜牧技術、公職獸醫師、生物技術

(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農業行政 、自然保育、漁業技術、
養殖技術、畜牧技術

二、 特種考試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生物技術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

漁業技術

(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

農業行政、自然保育、公職獸醫師

(四)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

農業行政、自然保育

(五)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

農業行政、漁業技術、養殖技術、
海洋資源、畜牧技術、公職獸醫師

(六)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

農業行政、漁業技術、養殖技術、海洋資源、畜牧技術

三、升官等升資考試

(一)公務人員升官等簡任升官等考試

自然保育、水產技術、畜牧技術、獸醫、生物技術

(二)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升官等考試

自然保育、水產技術、畜牧技術、獸醫、生物技術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一、高等、普通考試

 

畜牧技師、漁撈技師、水產養殖技師、獸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