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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鼬獾狂犬病病毒活體動物試驗計畫真相》研究報告

2014.05.22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報告撰寫: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EAST)、美國責任醫師協會(PCRM)

壹、前言

去(2013)年 7 月 16 日鼬獾狂犬病案例確診,台灣「正式」爆發疫情。兩周後,政府成立「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同年 12 月 24 日停止運作)。

8 月 14 日,「指揮中心」邀請美國疾病預防管制中心(美國 CDC)醫學流行病學家、獸醫流行病學家及野生動物生態學家蒞台,並召開「國內人畜防疫專家聯席諮詢會議」。會中達成以下結論: 一、強化野生動物主動監測;二、提升犬貓狂犬病疫苗免疫覆蓋率;三、落實寵物登記;四、評估野生動物狂犬病口服疫苗;五、規劃狂犬病診斷流程;並未建議進行「活體動物攻毒試驗」。

然而就在當天,農委會防檢局局長及家衛所所長卻宣稱:「家衛所將進行動物試驗,所方希望台灣狂犬病毒不會感染給狗」。這個突如其來、以「防疫」為名的動物實驗,因涉及 14 隻米格魯犬,引起社會普遍關注。許多專家及學者皆對農委會欲釐清「台灣鼬獾狂犬病毒可能不會感染給狗」這個說法感到不可思議。此後兩個月內,農委會、防檢局及家衛所數次公開說明「試驗目的」,但說詞反覆、顛倒,前後邏輯不通。顯然,實驗目的還在官員間「各說各話」時,計畫就已經被「內定」了!


農委會的說詞包括:
1.「用小鼠實驗將人與鼬獾的狂犬病病毒基本資料比對確認」、

2.「以鼬獾實驗了解鼬獾是否會透過繁殖產生垂直感染」、

3. 從「希望短時間知道會不會感染給狗」到改口「其結果是為了疫苗開發,至於小鼠實驗只是為了病毒定量」、「動物實驗不是要知道台灣狂犬病毒是否會感染給狗或人,而是要知道狗要多少的病毒劑量會致死」等,不一而足。

4. 家衛所所長甚至說,「防疫層級拉這麼高,是否必要?需要做實驗才知道。」以致專家批評農委會的實驗與「防疫」無關,卻意圖拉低防疫層級,甚至在提不出現行疫苗無效的證據下,就訴諸開發新疫苗。

5. 遭致質疑後,農委會遂再度改口:「實驗改『以學術研究為目的』,犬隻實驗在國際期刊發表才有學術公信。」 政府對於試驗目的說詞反覆、顛倒,像是「隔空抓藥」,卻從不公布完整的實驗計畫書。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數度函請農委會公開完整實驗計畫,供各界檢驗並探討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於 8 月 20 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公開計畫、擴大專家參與、組成外部審核小組。並以農委會「鼬獾狂犬病病毒試驗」為例,揭露台灣長期以來「動物實驗管理制度」嚴重漏洞所形成的「浮濫之惡」。

12 月 25 日,家衛所召開「實驗動物照護與使用委員審查會議」,首開先例邀請外部委員參與審查。惟僅邀請四位外部委員,其中包括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在內,共有兩個動保團體代表。朱增宏於審查結束前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家衛所將實驗計畫函送農委會動保諮議小組──實驗動物分組「核備」。

12 月 26 日農委會召開「動物保護諮議小組」委員會議,因據現行法制,小組並無「核備」實驗計畫的權力,核備案遂由臨時動議的「討論案」,改成「報告案」。在家衛所簡報實驗計畫後,最後做成「建議」:請家衛所「適度」公開試驗計畫。但該建議並無約束力,家衛所也始終未將實驗計畫公開!

今(2014)年 1 月 7 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美國責任醫師協會代表拜訪立法委員蕭美琴,請委員監督此實驗計畫發展。蕭委員於當日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立即公布家畜衛生試驗所之動物試驗計畫書,並擴大專家參與討論,以檢視實驗之必要性、合理性及預期之防疫效益,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辦理」,獲多數委員支持通過,並據此要求家衛所提供「鼬獾狂犬病病毒動物試驗計畫書」(下稱「計畫書」,參見附錄二)。

本報告以計畫書為主要文本,同時交叉比對農委會、防檢局或家衛所涉及動物實驗之相關新聞稿,或公開說詞,以釐清為何政府非得犧牲無辜生命進行動物試驗的真相!

《鼬獾狂犬病病毒活體動物試驗計畫真相》研究報告

《鼬獾狂犬病病毒活體動物試驗計畫真相》研究報告(附錄1-9)

附錄1:農委會「鼬獾狂犬病病毒動物試驗計畫」爭議大事記

附錄2:家衛所「鼬獾狂犬病病毒動物試驗計畫書」(立法委員蕭美琴國會辦公室 提供)

附錄3:麗莎病毒演化分析圖

附錄4:麗莎病毒 G 蛋白基因序列相似性分析

附錄5:兩百位醫師連署聲明(PCRM 提供)

附錄6:狂犬病專家傅振芳(Zhen F. Fu DVM. PhD)教授之聲明

附錄7:美國前參議員(Dennis J. Kucinich)致馬總統函

附錄8:農委會「疑患狂犬病或被疑患狂犬病動物咬傷之犬貓案例表」

附錄9:防檢局「疑患狂犬病犬、貓咬人,或被疑患狂犬病動物咬傷之犬、貓處 置之標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