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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漁業署逐步落實鯊魚保育計畫,於2013年3月5日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

2013.03.06    分享至: facebook line line

 

民間保育團體於去(2012)年12月21日召開「沒了鯊魚 人類更危險!為大白鯊、象鮫、巨口鯊請命,呼籲漁業署比照鯨鯊,列入禁捕名單」記者會。

漁業署昨(5)日正式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回應民間團體訴求及國際鯊魚保育潮流,比照鯨鯊保育管理模式,第一步先規範通報管制措施。

依據該公告,今(2013)年4月1日起,漁民若捕獲「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需通報漁業署,並由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且學術單位可優先依議價、購買,作為科學研究及教學展示之用。

此外,上(2)月26日保育團體透過立法委員田秋堇國會辦公室安排,與漁業署及學術機構召開「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保育措施協調會」,會中漁業署亦承諾,將積極與學術機構合作,試辦活體野放計畫,研究評估大白鯊等保定、標記、釋放方法。俟技術成熟、可行後,再進一步評估保育措施,將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逐步列入禁捕名單。

相關資料

沒了鯊魚 人類更危險記者會(2012.11.21)